近期公告

2023年04月19日 16:52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解读


近日,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印发《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就《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三年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工业互联网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的全新工业生态、关键基础设施和新型应用模式。它以网络为基础、平台为中枢、数据为要素、安全为保障,通过对人、机、物全面连接,变革传统制造模式、生产组织方式和产业形态,构建起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新型工业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对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过去三年是工业互联网起步发展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各单位,实施《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实施十余项落地性文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带动总投资近700亿元,遴选4个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和258个试点示范项目,打造了一批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和解决方案供应商。网络基础、平台中枢、数据要素、安全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工业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活跃,产业生态不断壮大,各地方、产业各界共识不断凝聚,积极性不断提升,为下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未来三年是工业互联网的快速成长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业互联网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发展成效,更好地谋划推进未来一个阶段发展工作,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制定出台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实际和技术产业演进趋势,确立了未来三年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目标。到2023年,新型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融合应用成效进一步彰显,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生态进一步健全,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业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量质并进,新模式、新业态大范围推广,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五方面、11项重点行动和10大重点工程,着力解决工业互联网发展中的深层次难点、痛点问题,推动产业数字化,带动数字产业化。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实施网络体系强基行动,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互联互通工程,推动IT与OT网络深度融合,在10个重点行业打造30个5G全连接工厂。二是实施标识解析增强行动,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增强工程,完善标识体系构建,引导企业建设二级节点不少于120个、递归节点不少于20个。三是实施平台体系壮大行动,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化升级工程,推动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数量比2020年翻一番。


在持续深化融合应用方面,一是实施数据汇聚赋能行动,制定工业大数据标准,促进数据互联互通。二是实施新型模式培育行动,推进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推广工程,培育推广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三是实施融通应用深化行动,推进工业互联网融通应用工程,持续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


在强化技术创新能力方面,一是实施关键标准建设行动,推进工业互联网标准化工程,实施标准引领和标准推广计划,完成60项以上关键标准研制。二是实施技术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创新工程,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支撑技术攻关,加快新型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


在培育壮大产业生态方面,一是实施产业协同发展行动,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培育工程,培育技术创新企业和运营服务商,再建设5个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打造10个“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二是实施开放合作深化行动,营造开放、多元、包容的发展环境,推动多边、区域层面政策和规则协调,支持在自贸区等开展新模式新业态先行先试。


在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方面,实施安全保障强化行动,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创新突破,实施保障能力提升计划,推动中小企业“安全上云”,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培育网络安全产业生态。


此外,结合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从组织实施、数据管理、资金保障、人才保障四方面明确了支撑要素和政策措施。


3、未来三年,如何进一步夯实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


未来三年,网络领域继续着眼构筑支撑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互联互通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企业外网和企业内网建设与改造,提升基础支撑能力。一是推动企业内网由“单环节改造”向“体系化互联”转变。推动工业生产装备和仪器仪表的数字化、网络化改造,让哑设备“活起来”;运用先进适用的网络技术建设IT-OT融合网络,把工业全流程的都“连起来”;建立标准化的网络信息模型,让以前难交互、难集成的异构数据都“动起来”。二是推动企业外网由“建网”向“用网”转变。在继续强调提升高质量外网承载能力和互通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引导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标识解析节点等接入高质量外网,让企业外网真正“用起来”,提升企业外网应用效能。三是拓展“5G+工业互联网”发展新空间。持续实施“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深化核心应用,推动应用领域从工业外围环节向生产制造核心环节拓展;优化应用模式,推动应用重心从单点孵化向5G全连接工厂拓展;强化产业支撑,加强5G工业模组研发、5G工业互联网专用频率研究、5G专网建设方案落地。四是探索央地协同发展新模式。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支持各地建设具有地方特色、产业特点的工业互联网园区网络;依托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遴选和建设工作,引导产业聚集好、带动作用强的地区积极创建“5G+工业互联网”先导区。


4、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下一步发展重点是什么?


未来三年,我们将通过实施“标识解析增强行动”,从做大规模、做深应用、规范管理三方面进一步提升我国标识解析体系的发展水平。


第一,做大规模。我国标识解析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我国制造业门类、体量相比,覆盖范围还不足,因此标识解析体系各级节点的建设还要拓展覆盖范围、完善节点布局。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国家顶级节点与国际根节点的对接,增强国家顶级节点的服务能力,面向更多行业、更多区域推动建设不少于120个二级节点、不少于20个递归节点。同时,我们还将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基于标识的融合型基础设施,支持各地部署不少于20个融合节点。


第二,做深应用。建设目的还是应用,不然就成了“烂尾楼”“断头路”,同时与建设相比应用的难度更大,我们将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标识解析体系的深层次应用。一是深化标识在各行业的推广应用。通过组织开展全国工业互联网标识创新大赛遴选典型案例加强示范推广,特别是应对疫情,我们将拓展标识在冷链物流、应急物资等领域规模化应用。我们还将增强标识资源对接、测试认证等公共服务能力,建立产业链供应链标识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标识的行业应用推广。二是深化标识在各环节的应用。加强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企业信息系统适配,推动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等融合发展,深化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环节应用,发挥出标识在促进跨企业数据交换、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和质量管理水平中的作用。三是大力拓展主动标识。按照标识载体类型,标识应用分为静态标识应用和主动标识应用。静态标识应用以二维码、射频识别码(RFID)、近场通信标识(NFC)等作为载体,借助扫码枪或支付宝“扫一扫”功能等识读软硬件获取信息。主动标识应用通过在芯片、通信模组、终端中嵌入标识,由网络主动向解析节点发送解析请求,无需借助外部设备。这是我们下一步推动的工作重点,未来三年将部署不少于3000万枚主动标识载体。


第三,规范管理。去年12月,我部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的相关要求,印发了《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目的就是更好的促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更好的规范标识市场主体行为、激发创新发展活力,从制度方面规范各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我们将组织开展相关宣贯活动,推动各地抓好许可审批,加强监督检查。


5、下一步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作有哪些具体考虑?


未来,我们将从“建平台、用平台、筑生态”三方面共同推进,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化升级。


一是“建平台”,构建“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滚动遴选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动态评价机制,打造3-5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工业资源要素集聚,加速生产方式和产业形态创新变革。建设面向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行业知识经验在平台沉淀集聚,推动平台在“块状经济”产业集聚区落地。发展面向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前沿技术与工业机理模型融合创新,支撑构建新型制造体系。


二是“用平台”,加快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制定工业设备上云实施指南、工业设备数据字典,推动行业龙头企业核心业务系统云化改造,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业务系统云端迁移。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创新券、服务券等形式降低上云门槛和成本、扩大上云范围,创新 “挖掘机指数”“空压机指数”等新型经济运行指标。


三是“筑生态”,持续提升平台应用服务水平。围绕“平台+产品”“平台+模式”“平台+行业/区域”等领域打造一批创新解决方案,加快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编制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支持建设平台数据监测与运行分析系统,开展平台基础能力、运营服务、产业支撑等运行数据的自动化采集。


6、如何进一步发挥数据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数据是平台应用的关键资源,为推动数据汇聚、流转、分析、应用,我们将开展“数据汇聚赋能行动”,主要围绕四方面开展有关工作,综合构建数据驱动新生态。


一是打造数据汇聚的载体,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数据统筹汇聚能力的同时推动数据高效分级分类,完善国家级中心建设,围绕重点行业建设分中心,针对中小微企业需求搭建个性化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核心区域建设大数据区域分中心,大幅提升数据汇聚能力、丰富数据资源池,建设数据灾备中心,保障国家网络信息安全。通过研究数据权属确定、价值评估、资源交换、效益共享等机制与接口标准规范,打通国家中心、分中心之间数据链条,健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数据流通机制。


二是提升数据价值挖掘能力,打造大数据中心综合服务体系。一方面,针对政府监管施政需求,重点打造工业经济和产业运行监测指挥、应急事件预警协调等服务能力,支撑政府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针对行业发展需求,打造数据管理能力提升、工业资源共享、解决方案推广、设备与业务系统上云、产融合作、供需对接等服务能力。


三是促进数据流动,推动平台间数据互联互通。建立标准机制,推动平台间数据字典互认,建设统一的工业数据、算法模型、微服务等调用接口。加强平台间合作,联合开展重点问题攻关,实现优势互补,通过统一接口规范,推动机理模型和工业APP的跨平台调用与订阅。


四是推动数据知识共享,培育和推广高质量工业APP。对于共性工业经验知识,打造基础共性工业APP和可适性工业APP;对于行业工业知识,打造高价值、易推广的行业通用工业APP;对于特定领域、特定场景的独特工业经验知识,培育企业专用工业APP。通过构建工业智能解决方案、开源社区、开发者社区、工业APP商店等举措,促进工业APP交易流转。


7、未来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不同于互联网创新应用,工业互联网的主战场在实体经济,特别是工业领域,面向工业、立足工业、服务工业。这要求工业互联网必须与各行业各领域技术、知识、经验、痛点紧密结合,多元性、专业性、复杂性高,这决定了推动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推动形成各方积极参与的团体赛模式。工业互联网是涉及设施建设、融合应用、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和安全保障的融合性、系统性工程,企业不能单打独斗。要充分调动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工业软件企业、工业控制企业、设备制造企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等各方积极性,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和“团体赛”模式。进一步发挥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协调机制作用,形成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合力,完善政策体系和推进措施。鼓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加强协同,形成推动合力。


第二,突出工业细分场景特点。工业互联网面向千行百业,可以说是一米的宽度、五十到一百米的深度,需要与各行业的生产实践、行业特性、知识经验紧密结合,不断突破行业技术壁垒和数据共享障碍。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工业互联网在各细分领域的应用创新,探索符合行业发展实际需求的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加强5G和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应用。我们鼓励“跨行业、跨领域”平台的发展,更强调培育聚焦行业特点的专业型、特色型平台,实现精耕细作,产生实效。


第三,推动产业数字化,带动数字产业化。通过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数字经济进一步壮大,不断形成先进生产力,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一方面,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势,打造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互联互通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应用模式和全新产业生态,激发数据要素作用,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另一方面,为5G、云计算、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落地开辟更广阔空间,并带动自动化、软件、网络等产业实现高端化突破,不断培育壮大新技术新产业。


8、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安全是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政府指导、企业主责的安全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可感可知的安全技术监测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安全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增强、监测预警、信息共享、通报处置闭环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随着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进入新阶段,设备联网、企业上云等情况日益增多,安全风险随之加剧,对网络安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同时,工业互联网安全仍面临着工业企业网络安全意识不高、技术防护能力不足、安全监测能力不强、网络安全产业支撑不够等问题。


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前瞻性、创新性、落地性,明确了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导向、以加强安全供给为重点、以培育安全产业为支撑、以强化技术监测服务能力为抓手的工作思路,力争切实建立起制度更加健全、技术更加先进、政企更加协同的安全保障体系。


行动计划安全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针对重要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类型企业安全基线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强化产业协同,推进供给侧加快创新。围绕工业互联网产品内嵌安全、企业上云安全等迫切需求,从网络安全技术、安全产品、安全服务等方面引导创新加速,加大安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丰富安全解决方案有效供给。三是加强示范引领,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壮大。着眼构建网络安全产业良性发展生态体系,优化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布局,培育安全龙头企业和特色企业,开展试点示范,进一步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壮大。四是坚持专项带动,提升安全技术监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自身防护、区域监测保障、国家协调服务三方面能力,打造多方联动、运行高效的安全技术监测服务体系。


9、《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和下一步安排分别是什么?


目前我国联网工业企业数量众多,涉及行业众多,存在信息化发展程度不一、承载业务类型相异、所属行业安全保护规律差异化明显等特点,难以采取“一刀切”的网络安全管理模式。2019年我部与国资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对工业互联网企业实施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集中力量指导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开展分类分级管理,一是进一步贯彻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部门协同、政府指导、企业主责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二是指导地方主管部门形成工业互联网企业清单,建立健全定级核查、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安全检查等机制,集中力量指导管理重点企业;三是通过标准规范引领推动企业贯标达标,促进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


分类分级管理着力打造“1+4”的制度体系。1项《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指南》,明确将工业互联网企业分为联网工业企业、平台企业、标识解析企业等三类,结合企业所属行业的重要性、企业规模、应用工业互联网程度、网络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将企业分成三个级别,同时明确定级流程和安全管理、支持保障等方面的要求。4项《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防护规范》,针对联网工业企业、平台企业、标识解析企业以及工业互联网数据四类对象,分别明确防护要点和不同级别的网络安全防护要求。


今年1月13日,我部印发《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部署分类分级试点工作。结合各地工业互联网发展实际,目前选定上海、江苏、广东等15个省(区、市)232家重点工业行业的重点企业参与试点。试点工作由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通信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包括自主定级、定级核查、落实安全要求、试点工作总结四个阶段,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管理指南》,提升《安全规范》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指导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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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9日 16:51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提升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的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数字吉林”建设部署,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扣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目标,抢抓机遇,攻坚克难,锐意创新,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为突破口,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广和普及工程、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工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制造业智能制造升级工程、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工程、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工程等六大工程。全力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需求激发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行业主管部门针对企业转型过程中的痛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优化政策、资金、要素等资源配置,形成合力,有序推进。




    项目引领,重点先行。紧紧围绕我省支柱和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集中优势力量率先突破,以点带线,以线拓面,坚持项目化推进,打造一批在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改造、产品服务数字化的示范项目,带动制造业企业实现技术更新、模式创新和产品供给革新。




    创新驱动,开放合作。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深度研发与应用。加强与国内信息技术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扶持培育一批本地专业从事工业信息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安全可控,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网络安全观,强化制造业企业网络安全意识,支持国产密码、自主可控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科学防范信息安全风险,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机制。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夯实制造业转型网络和技术基础;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和生态;筑牢工业控制信息系统安全屏障。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数字产业化生态体系基本构建。




    ——促进融合应用。打造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升级版。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得到全面推广,信息技术向工业领域全面渗透,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应用案例。




    ——强化网络基础。企业内外网络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扩大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工业领域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应用普及率不断提升,适应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网络环境基本形成,标识解析体系初步建立,工业信息安全得到保障。




    ——打造平台体系。建立多层次、系统化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施“137”工程,培育1个跨行业、跨领域平台;3个面向重点产业、重点环节的行业级平台;7个针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平台。建设和完善一批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技术支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生态系统。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打造5个以上数字化生态示范区,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数字通道,构建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开放、共建、共享的生态系统。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广和普及工程


    1.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通过培训、指导、扶持,切实提高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全省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覆盖率,帮助企业摸清同行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完成差距自分析。贯彻《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在技术、产品、业务、产业四个方面进行融合。


    2.开展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及推广。加速信息技术向工业领域全面渗透,促使传统行业两化融合水平整体提升。重点支持企业信息化改造,促进关键管控软件应用的普及推广。在汽车零部件、石油化工、食品、医药、装备、纺织服装、物流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深度融合的试点示范项目,同时建立两化融合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库,进行项目化管理。在全行业大力推广两化融合新型企业发展模式。


    3.打造可持续核心竞争能力。制定制造业数字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信息服务业竞争力提升专项计划,加速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的创新应用。推动组建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提出面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途径设计与建议。鼓励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整体解决方案。引导企业逐步将技术进步、组织变革、流程优化及数据分析利用等转化为新型能力。




    (二)实施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工程


    4.建设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叠加的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5G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二者都是实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推动电信运营商加快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和5G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点企业、主要工业园区5G信号全覆盖。突破一批面向工业互联网特定需求的5G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典型工业应用场景,提升“5G+工业互联网”的产业支撑能力。




    5.加快内网升级改造。充分利用5G、IPv6、工业无源光网络、软件定义网络、窄带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组建网络;针对既有生产设备与系统的网络化二次开发,推动“接口开放、机器上网”;开展生产线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和终端连接数量。引导电信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结合5G组网和应用,为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内网设计、建设和运维服务。




    6.推广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积极与国家信息通信研究院和有资质的国家二级节点建设单位合作,推动标识解析在智能网联汽车、能源清洁利用、溯源食品工业互联网中的广泛应用,在上云上平台企业中试点运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级汽车、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能源、食品等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资质;争取在我省建立省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或公共递归解析节点。




    7.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立多层次、系统化平台体系。持续推进国内顶级云服务商与省内企业合作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落实工信部“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能源清洁利用、溯源食品等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建设汽车零部件、食品、石化、医药、装备、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等领域的园区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8.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上云上平台”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通过选择合适的云服务机构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结合本地中小企业行业特点、需求,深入交流合作对接,丰富和提升平台的服务供给能力;通过培训班、网络大讲堂、论坛、考察观摩等形式,提升企业上云上平台积极性;通过平台商让一点,企业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方式减轻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压力。


    9.加快工业大数据产业发展。数据已经升格为生产要素,将成为数字经济的核心战略资源。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改造,升级各类信息系统,推动研发、生产、经营、运维等全流程的数据采集。支持重点产业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开放数据,加强合作,鼓励通过共享、交换、交易等方式,提高数据资源价值。引导企业应用好工业数据,发展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新业态。着力打造资源富集、应用繁荣、产业进步、治理有序的工业大数据生态体系。




    (三)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


    10.扶持软件产业强基。深入落实国家软件产业发展战略性政策文件,扶持省内在密码、中间件、设备控制等领域具有相对优势的企业开展关键、基础软件攻关。支持省内龙头软件企业与高校建设产学研一体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生态开放实验室,开展承接软硬件产品测试、调优和适配工作。支持省内高校与国内顶级信息通信公司深度合作,精准培养人才,构建自主可控的技术生态。




    11.推动软件企业转型。转变轻研发,重政务的发展方式。不断强化“软件定义”引领产业变革,加速软件技术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融合,深度挖掘软件的“赋能”、“赋值”、“赋智”作用。充分发挥工业软件产业联盟作用,面向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来完善产品业务体系,构建产业生态,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努力引导我省软件企业向工业云服务提供商转型,向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




    12.推广工业技术软件化。组织软件企业走进制造企业活动,引导软件企业深度了解制造企业的需求和流程,量身定制;支持有条件的工业企业成立自己的软件研发部门或公司,发挥重点老工业基地的比较优势,将长期积累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原理、工艺、经验等工业知识软件化、模块化、标准化。培育一批自主创新的工业APP,加以推广,形成新的增长点。




    13.打造名园、名企、名品。培育和建设具有比较优势、特色优势软件产业。依托长春市科研和产业基础发展工业软件、汽车电子软件和嵌入式软件;依托吉林市东北电力大学,发展电力、能源行业应用软件;依托延吉市朝鲜族语言和区位优势,发展软件服务外包。支持长春新区建设软件开发云,发展开源社区和开源生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和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抱团发展,形成高水平集聚。




    (四)实施制造业智能制造升级工程


    14.推动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围绕汽车、石化、食品、装备、制药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企业推进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推广应用信息通信技术和智能装备,提高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建立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中小企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机制,提升中小企业智能制造发展水平。




    15.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围绕智能制造新模式、新应用,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滚动实施百户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智能制造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智能制造专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支持,利用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企业智能制造项目支持力度,扩大智能制造生产模式应用范围。




    16.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和智能服务平台支撑作用,积极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鼓励并组织企业申报国家高质量发展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对外合作,支持省外企业参与省内智能制造项目改造,提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水平。




    (五)实施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工程


    17.鼓励制造业服务化发展。以数据模型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形成服务型制造体系。鼓励重点装备制造和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市场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同时与我省的人工智能、软件、机器人、传感器等优势技术企业深度跨界融合,开展在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专业维修维护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实现供给侧结构性调整。




    18.建设和完善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升级省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生态联合实验室等建设,鼓励龙头企业自建服务平台为中小制造业企业服务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国内知名信息通信企业和电信运营商利用已投入运营的数据中心为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提供基础支撑。




    (六)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工程


    19.完善安全监测体系。持续开展“省重点工业企业门户网站监测平台”“省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平台”的维护升级与应用推广,力争省内重点工业企业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建设省工业互联网仿真实训平台,搭建面向行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安全攻防演练环境,测试、验证各环节存在的网络安全风险以及对应的安全防护解决方案。持续探索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中心建设,强化数据汇总与综合分析,提高支撑决策、安全处置的能力。




    20.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抓住工信部将我省纳入工控安全贯标深度行试点省份的机遇,全面提升全省工控系统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压实企业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部署防护措施,加强工业生产、主机、智能终端等设备的安全接入和防护保障。引导企业结合不同的行业特点、应用场景、安全目标落实等级保护工控系统安全扩展要求。与通信管理部门协调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处置机制,做好安全简报。




    21.构建安全生态体系。注重培育信息安全保障解决方案,开展国产密码等安全可靠技术、产品及系统的试验验证、解决方案研发、典型应用案例推广工作,实现安全领域数字产业化。推进信创产业发展,依托从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到应用软件的全自主安全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建立从应用安全到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从单一安全产品到安全云的全栈安全可靠生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与数字新基建结合进行项目化管理,制定施工图,明确责任人。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参与、协力谋划、有序推进。




    (二)营造发展环境


    梳理各级各类产业优惠政策,汇集成册,加强宣贯培训和行业指导,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最多的企业在最广的范围享受到最优的政策。鼓励相关代码、标准、平台开源共享发展。鼓励以区域、行业、园区为整体,共建数字化技术及解决方案社区,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




    (三)加大支持力度


    加大对共性开发平台、开源社区、共性解决方案、基础软硬件支持力度。通过各级各类专项资金、贷款贴息补助、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等方式来引导和扶持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上云”,提升数字化水平;通过试点示范,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提高工业互联网应用水平。




    (四)扩大开放合作。


    鼓励传统优势工业企业与国内先进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性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联合创新,实现“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跨界融合,共享技术、数据、人才、市场、渠道、设施等资源。搭平台、畅通道、建机制、落项目、促合作,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全力打造对外开放合作新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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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9日 16:50

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号),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八八战略”指引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优先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及产品竞争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提升经济治理效能,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为制造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战略定位


    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制造业创新策源能力,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提高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优先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打造“三区三中心”,大幅提高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全国制造业绿色发展标杆地。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建立生产高效、空间集聚、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产业链,推动绿色制造产业成为新支柱产业。


    全国制造业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建立更加开放、更有力度的高端人才引育工作体系,面向全球引进研发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产教融合培养人才机制,打造全国人才生态最优省。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制造业增速、质量和效益更加协调,结构更趋合理,动力更为强劲,发展方式更可持续,创新文化更富活力,建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


    ——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制造业增加值稳步增长,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稳定,总规模稳居全国前列。产业附加值和劳动生产率水平明显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稳步增强,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水平全国领先。


    ——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高技术制造业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明显增强,涌现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产业、企业、产品的竞争优势更加凸显。


    ——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数字产业快速发展,制造业创新投入强度全国领先,自主关键核心技术有重大突破,发明专利数大幅增长,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更趋完善。


    ——绿色集约转型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突出,涉企要素配置效率显著提升,工业用能效率、用水效率和亩均效益全国领先。




    二、重点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破集成电路自主芯片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网络通信技术与装备、智能计算服务器及云存储等系统设备、终端及关键配套件。培育发展智能硬件、人工智能、柔性电子、超高清视频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嵌入式产品及物联网系统、应用电子产业。聚力打造世界级数字安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网络安全产业。




    (二)工业互联网。完善“1+N”工业互联网体系,健全网络、平台、安全功能,打造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区。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推进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的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内网改造,推动应用新型智能网关,研发推广新型智能装备,加快安全产品研发。大力发展工业软件。集聚发展工业互联网小镇(园区)。




    (三)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突破制药关键技术,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加快开发原研药、临床短缺药品,研制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中药新药,基本建成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制造中心、研发外包与服务中心和国际知名的医药出口制剂基地。突破现代生物治疗手段临床转化应用、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开发、高端医学影像装备关键元器件国产化等技术,发展高端医疗器械,建成“五大疾病”防治器械制造高地和全国重要的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区。




    (四)新材料。加快发展性能优异的先进基础材料。大力发展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战略材料。布局引领未来的前沿新材料。建设新材料协同创新、生产应用、测试评价平台,推进重点品种产业化及规模化应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磁性材料、氟硅钴新材料、光电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基地。




    (五)汽车产业。推动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方向发展。突破整车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燃油汽车转型升级,发展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关键零部件,强化整零协同,建成全国汽车创新高地。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和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现代产业集群。




    (六)高端装备。打造集设计、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建成全国智能装备产业高地。开发模块化、组合化、集成化新技术,发展关键基础件。着力在节能环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智能装备、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等领域建成一批国内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加快建设电气装备产业集群。




    (七)绿色石油化工。打造绿色石化制造业集群。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化工基础原料生产能力,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改造提升传统精细化工,推广绿色制造技术。加快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加快行业应用。培育油品储运、交易等服务业。




    (八)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产业体系。开展氢能应用试点,建成国内氢能产业高地。突破大规模储能技术,稳步发展空气热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余热利用产业。突破风电技术,发展核心装备,打造风电装备研制高地。突破核电技术与装备,打造国内重要的核电服务与关联装备制造基地。突破光伏技术与设备,打造光伏产业及应用高地。




    (九)现代纺织与时尚轻工。推动现代纺织和时尚轻工业向更具创造力和独特性设计制造转变。突破差异化生产技术和新型加工技术,推广应用绿色印染技术,打造世界级现代纺织产业集群。突破节能、智能技术,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高端家电生产基地。发展功能型、装饰型智能家居产品,建成国内领先的中高端家具研发、设计、生产基地。提升食品规模化安全生产技术。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前沿基础研究布局,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力争取得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大基础研究成果。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科技创新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划,开发一批战略创新产品。支持建设新型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打造高水平公共创新平台。把“四廊两区一带”创新平台建成制造业创新高地。推动之江实验室等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西湖大学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分行业跨区域打造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载体。全面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支持设立科创飞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发挥创新型领军企业在产业链协同创新中的头雁效应,依托其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攻关项目。争取国家相关创新政策在浙江先行先试,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制造业创新生态。打通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全流程,提升“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效能。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打造全球技术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容错保护机制。




    (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支持企业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产品。围绕重大装备、重点领域整机的配套需求,重点发展一批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强度、长寿命、智能化的基础零部件。开展关键制造工艺联合攻关,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先进基础工艺研发。加快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保障程度低的关键基础材料产业化。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共性需求,打造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应急产业发展及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加强5G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实现5G应用区域全覆盖,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和高等级绿色云数据中心建设。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自主可控能力。




    (三)推进产业链现代化。滚动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打造10条以上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超前布局前沿科技研究及产业化应用,支持以国家各类创新发展试验区为主平台,培育一批重量级未来产业,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制定促进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应用的政策措施。依托重大基础设施等工程,开展自主创新产品应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广“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单元、自动化生产线,到2025年在役工业机器人达到20万台;培育工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商,推广新型精益智造,谋划发展未来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大企业构建协同制造体系,支持中小企业便捷获取数字化服务。开展工业技术软件化行动。推动企业上云、深度用云。




    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以消费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领域为重点,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资本化、集群化转型。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无效产能,加快出清僵尸企业。




    (四)优化制造业布局。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数字安防、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4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软件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15个优势制造业集群,分产业制定培育实施方案,构建新型促进机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支撑体系。




    强化区域协调发展。发挥杭州、宁波“双核驱动”效应,推动环杭州湾地区成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推动温台沿海经济带和浙中城市群打造成为制造业新增长极。推动衢丽打造成为生态工业发展重要平台。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产业一体化合作,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高起点建设“四大新区”,打造成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重要增长极。实施制造业大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到2025年,建成15个以上承载标志性项目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开展老旧工业园区有机更新。打造制造业特色小镇升级版。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到2025年达到1200个。深化各类产业平台整合提升,形成以国家级平台为龙头的平台体系。




    (五)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促进研发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到2025年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300家。发展服务衍生制造,鼓励服务企业向制造环节延伸。分行业推进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工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与配套服务企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发展专业化服务、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构建平台型企业主导的制造服务生态圈。建设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六)大力发展品质制造。加强先进标准供给。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树立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支持组建一批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研制,构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推进国际标准化合作,加强标准互认互通。到2025年,累计制定浙江制造标准4000项。




    推动产品质量革命。开展品质提升行动,以块状经济为重点,树立一批质量标杆,支持企业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省域之间、国家和地区之间互认。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




    培育浙江制造品牌。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完善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培育品牌示范企业和浙江制造精品。到2025年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2000家、浙江制造精品2000个。




    (七)增强优势企业竞争力。围绕产品集成度、生产协作度较高的产业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增强企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支持优质企业兼并重组。到2025年,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世界500强企业达到6家、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达到20家。开展“雏鹰行动”,实施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民营企业提升治理水平,造就一批百年制造名企。围绕供应链整合、创新协作、数据应用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新格局。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引领、服务、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




    (八)促进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行绿色制造模式。实施能源和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工程。推进旧厂区改造和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制造业绿色产业链,到2025年建成绿色制造园区20家。




    提升循环利用水平。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开发区(园区)污水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完善废旧电池、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与设备,加强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




    强化安全保障。完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重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九)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买全球、卖全球的市场网络。实施品质浙货行销天下工程,巩固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开拓“一带一路”等多元市场,提升浙江制造市场份额。统筹海外资源,支持企业拓展国际营销网络。落实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提高应对经贸摩擦专业化能力。推进大宗原材料进口交易平台建设,扩大进口。实施浙江制造“百网万品”拓市场专项行动,释放健康、5G、汽车等消费潜力。推动快递业“两进一出”发展。




    深化全球精准合作。瞄准世界500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央企和大型民企开展精准招商,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深入实施海外浙商回归工程。办好用好重大国际会展活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准合作活动品牌。建设中外产业合作平台,精准服务,有效配置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有序引导产业全球布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高水平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系列站,支持企业组团“出海”。优化纺织、轻工、石化、机械、建材等优势产能全球布局,支持企业将研发设计、高端制造、营销管理总部等环节留在省内。




    支持企业跨国经营。探索设立境外企业服务中心,增强商事综合服务能力。支持有实力的骨干企业布局全球创新链、产业链,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制造强省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责,加强重大战略性项目谋划。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和监督考评机制。相关部门要全面谋划和推进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落地、重大体制创新。工业大市大县要发挥在制造强省建设中的标杆引领作用。




    (二)健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健全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完善企业减负降本长效机制。深化售电侧改革和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管控制度。建立产业链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省域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




    (三)强化制造业用地保障。支持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优先保障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用地需求。省级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奖励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优秀的县(市、区)。健全制造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闲置用地盘活机制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支持各地将“腾笼换鸟”“三改一拆”、土地综合整治等盘活的企业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和土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




    (四)实施精准有力财政政策。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持续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优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提高精准性和及时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实施省级财政专项激励。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制造业贷款的比重稳步提高。健全促进金融和科技融合发展机制,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优化信贷期限结构,创新中长期贷款产品和服务,深化还款方式创新,增加制造业中期流贷、技改贷,进一步推广年审制、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增设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风险容忍度。探索实施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的质押贷款。大力发展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保险、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制度,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推荐制造业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高制造业直接融资比重。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




    (六)健全人才支撑体系。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育一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选树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和企业家、科技创新团队。“鲲鹏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向制造业倾斜,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稳步开展出入境便利服务、留学生就业等政策试点,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政策。积极争取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建立长三角产业人才发展联动协同机制。




    (七)强化开放发展机制。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合规成本,依法依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享受配套优惠政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信息报告等制度。落实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在浙研发力度,加快集聚全球高端要素。


   


    (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集成优化企业服务综合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强化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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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9日 16:49

江苏工业互联网平台“强链拓市”专项行动方案


江苏工业互联网平台“强链拓市”专项行动方案




    一、基本思路


    坚持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开放共享、合作共赢为原则,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数据、市场、资本、数字化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深入挖掘江苏在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配套、内外贸等领域的发展潜力,内练数字化转型能力,外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实现江苏制造业“强链、智造、拓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推动省内外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电商平台与江苏制造业企业深入合作,在省内制造业广泛推广云供应、云生产、云销售三大线上协作新模式,三年内新增10万家企业上云,培育20个重点产业供应链云平台,打造50个销售过亿的C2M数字工厂,培养1000名以上的工业电商人才,促成省内制造业企业达成3000亿以上的线上交易及服务订单,积极帮助企业在疫情后取得有序良性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推广“云供应”模式,积极构建江苏制造业线上供应链,培育“省内直供”体系


    1、推动制造业企业采购云化。支持重点合作平台打造江苏制造采购交易云平台,加大江苏企业产品宣传推广,大力推进协作服务,推动省内制造业企业使用云平台进行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半成品、生产工具、办公设备等,积极依托云服务打通我省重点产业的产业链“内循环”。




    2、培育供应链云平台。支持重点合作平台与省内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建设发展重点产业和企业供应链协作云平台,为制造业企业与供应商、分销商、客户以及线下、线上门店等提供上下游一体化的全产业链管理服务和能力,打造数字化供应链,实现补链、强链、延链。设立省内企业间配套专区,帮助企业“找配套、找市场”,推动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促进产业链断点、堵点、痛点问题解决。




    3、加强供应链管理创新。支持重点合作平台与品牌商、省内龙头制造商合作,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完善供应链,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高度聚合,提升供应链数据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推动供应链重构和升级。推进供应链金融、工业超市、工业信用、区块链等创新应用,大力发展供应链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综合供应链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推广“云生产”模式,积极应用消费和生产数据推进企业提质增效,打造“协同制造”示范


    4、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持续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制造业企业积极运用云技术、云服务,提升研发、工艺规划、生产制造、采购、仓储、营销、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星级上云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培育遴选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




    5、打造C2M数字工厂。重点面向纺织、服装、家纺、建材、电子信息产品等消费品行业,支持重点合作平台联合我省制造业企业共同打造我省C2M品牌,建设一批C2M数字工厂,大力推广定制化服务。引导企业直接获取用户个性化需求和订单,通过柔性组织产品设计、制造资源和生产流程,打通消费端和生产端,发展低成本大规模定制,实现制造资源高效重组,提升企业和行业整体效益。




    (三)推广“云销售”模式,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拓展国内外市场,扩大“电商拓市”成效


    6、组织举办“云展会”。组织重点合作平台推出“云展会”实施方案,推动和支持我省制造业企业搭建“线上展馆”,举办江苏制造网上交易会;通过特色江苏馆/地市馆、大买家招标会馆、现货馆及VIP洽谈馆等丰富线上场馆形式,举办我省制造企业与重点合作电商平台集中签约会、线上新品发布会、行业发布会、大咖访谈、工厂直播带货、供应链峰会等营销活动,帮助企业高效对接境内外买家,有效实现订单转化。组织外向型制造企业积极参与平台公司搭建的云上展会。




    7、推动外向型制造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推动和支持重点合作平台建立“外贸专属店”绿色入驻通道,搭建面向国内市场的数字化营销渠道。鼓励我省外向型制造企业和外贸企业,加入“外贸专属店”绿色入驻通道,与重点平台合作开展营销宣传,采用ODM贴牌合作等方式帮助企业实现外贸到内贸转型。




    8、丰富国际营销渠道。鼓励和支持重点合作平台与各设区市、县(区)、重点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展跨境贸易合作,发挥国际营销平台矩阵优势,帮助江苏制造打造线上国际营销终端。在跨境B2B领域,依据重点平台合作提供供应链和外贸综合服务,实现产业集群、商品产品、源头产地信息的线上整体展示,塑造江苏制造的全球品牌形象。在跨境B2C领域,依托重点平台的海外电商平台,为江苏制造业企业提供包括全链路规则、物流、无忧退货、金融放款、流量推广等在内的多方面服务,助力我省中小企业品牌出海。




    四、工作安排


    (一)遴选发布重点合作平台。开展重点合作平台遴选工作,从服务企业、服务产品数量、商品覆盖面、境内外贸易服务、团队专业性、配套合作计划等方面,综合遴选出首批10家左右重点平台,在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上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强链拓市”专项行动。(2020年5月完成)




    (二)组织江苏企业和产品“上线”。推动重点合作平台明确制造业产品线上销售推广计划,组织首批不少于100家省内制造业企业在重点合作平台“上线”,并举办云签约活动。持续加强江苏企业和产品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搭建江苏制造“线上展馆”,开展江苏产品“云展会”系列活动,举办江苏制造网上交易会,扩大“强链拓市”成效。(2020年6—12月完成)




    (三)培育打造C2M数字工厂。联合重点合作平台,制定发布《江苏省C2M数字工厂建设指南》,以消费品产业为重点,持续组织创建一批C2M数字工厂,支持重点合作平台联合发布“江苏十大C2M品牌”。(2020—2022年持续开展)




    (四)培育打造供应链云平台。联合相关研究机构,制定发布《江苏省供应链云平台建设指南》,推进重点合作平台与省内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持续培育打造一批重点产业和企业供应链云平台,梳理产业链上省内企业清单,推动省内企业间配套协作,提升省内先进产业集群供应链管理创新。(2020—2022年持续开展)




    (五)开展工业互联网、工业电商人才培养。支持重点合作平台利用旗下企业大学、企业商学院等,在省内大中专院校、专业培训机构,联合开展工业互联网、工业电商人才培养工作,为江苏制造业企业培育新型人才。(2020—2022年持续开展)




    (六)强化项目和资金支持。联合相关金融机构、重点合作平台推出针对制造业企业发展“云供应、云生产、云销售”模式,推出专项金融扶持政策。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资金优先支持重点合作平台、供应链云平台、C2M数字工厂等项目,深化合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强链拓市”专项行动。(2020—2022年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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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9日 16:49

江苏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数字经济是引领未来的新经济形态,发展数字经济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抉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抢抓发展新机遇,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构筑发展新优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融合发展、共建共享、安全规范的发展原则,把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倍增效应,加快推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围绕建设数字经济强省,着力实施数字设施升级、数字创新引领、数字产业融合、数字社会共享、数字监管治理、数字开放合作六大工程,全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技术创新高地、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发展高地、未来引领力的数字社会建设高地和全球吸引力的数字开放合作高地,为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数字设施升级工程。


    1.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扩大5G网络覆盖范围,推动南京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扩容升级和江苏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互联网IPv6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物联网发展,积极布局中低轨道卫星互联网。统筹建设数字算力基础设施,优化数据中心总体布局,强化数据中心的分类引导和集约利用,构建数据中心评价和监测体系,持续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面向重点应用场景推进建设边缘计算节点,提升边缘节点的存储和快速响应能力,支持无锡、昆山国家级超算中心建设,探索构建边云超结合的计算服务体系。高标准布局新技术基础设施,聚焦人工智能等领域,完善面向全产业链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安全可扩展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探索建设跨链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办、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升级传统基础设施。推动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水利、邮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协同建设车联网、船联网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平台互联、数据互通和设施共享,完善综合交通协同运营与管控,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推进能源与信息领域新技术深度融合,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向基层延伸,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加快城乡网络一体化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数字创新引领工程。


    1.释放数据资源新动能。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国家试点,围绕重点领域,以需求迫切的业务应用为抓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合理有效利用。引导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提升,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发展大数据产业,构建完备的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提高数据资源质量,在重点领域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推进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试点,持续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研究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搭建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的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平台、数据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建设数据交易中心,启动数据资本化试点。深化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的组合迭代、交叉融合,不断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促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未来网络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布局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以及企业技术中心,打造多层次高效协同创新平台体系。聚焦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区块链、高性能计算、未来网络、量子计算、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汇聚优势创新资源,加快推动前沿基础型、应用型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补齐研发链短板,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对产业发展支撑能力。(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数字产业新能级。重点推进面向工业企业的软件、互联网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大人工智能、AR/VR、工业机器人等前沿产业的高端软件研发和应用。强化电子信息产业优势,着力提高大数据+、工业互联网、车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业软件、5G等重点领域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重点扶持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有综合实力的平台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创新资源,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自主创新企业品牌。调整优化大数据等各类产业园区,创建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试验区,加快建设特色数字产业创新基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数字产业融合工程。


    1.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改造升级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搭建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探索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深化工业互联网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应用,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挖掘5G在制造业领域的典型应用场景,积极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攻克高端数控系统、伺服系统、精密传感及测量、智能加工等核心技术基础与关键部件,突破一批关键共性环节,提升高端智能装备自主研制水平,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建设,聚焦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围绕人工智能、智能装备、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部署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制造、催生新服务,加快培育发展工业设计、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定制化服务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外包等新模式,加快供应链金融、智能仓储、快递物流、社交网络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数字化生活和服务业。加快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优势产业运用互联网发展垂直电商平台,完善电商生态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商务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拓展外贸发展新空间。整合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完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内容功能,构建“一机游江苏、一图览文旅、一键管行业”的智慧文旅体系。推动数字科技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开发并推广新型优质的数字文旅产品,推动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打造数字化体验产品,丰富大众体验内容,推广“互联网+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物流信息资源跨地区、跨行业互联共享,打造一批集交易、结算、跟踪、监管、服务于一体,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数据驱动的车货匹配和运力优化等模式创新。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全周期数字化管理,加强交通运行监测和交通大数据分析应用。推进自动驾驶在商用车领域率先应用,围绕自动驾驶和智能终端形成若干有影响力的产业。发展金融科技,支持苏州开展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加快智慧广电建设,推进超高清视频内容供给和传输覆盖,繁荣发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着力激活消费新市场,推进新零售发展,鼓励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在线购药、共享住宿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发展在线教育、线上办公、远程医疗、直播电商等线上服务新模式,推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农业数字化融合发展。发挥南京国家农创园、南京国家农高区等农业科技创新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领域深度融合,建设一批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基地。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形成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苏农云”建设,打造全省农业农村“一张图”,形成“应用全打通、业务全融合、资源全调度”的“一云统揽”新体系,为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政务服务等提供重要支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跨界配置数字技术等产业要素,发展线上云游等新模式,做靓“苏韵乡情”品牌。支撑农业生产托管、农业产业联合体、农业创客空间等融合模式创新,探索基于数字化的新型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数字社会共享工程。


    1.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强化统筹协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移动政务服务模式,加快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打响“不见面审批(服务)”品牌。强化系统支撑,有序推进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并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公共支付等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对接、应用。强化数据支撑,优化“1+N+13”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部门数据仓,构建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进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省政务办负责)




    2.深化民生领域数字化服务。深入推进智慧健康服务工程,加快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互联互通,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试点,推广数字化医疗设备和可穿戴健康设备应用,提供定制化健康服务,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推进江苏“智慧医保”项目实施,建设全省统一入口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云平台。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快完善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调度系统建设,升级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电子客票系统,推广“交通一卡通”NFC支付应用,完善交通出行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多方式融合衔接、按需响应、随需而行的高质量服务。加快推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纵向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业务经办、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集中统一,横向各业务板块省集中系统的协同运行,纵横对接一体的人社服务新体系,形成所有经济主体、服务对象全轨迹、全周期、全生命、全画像的动态“大数据”。加强智慧民政建设,完善社会救助、慈善公益、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发展。加快发展智慧体育,提升智慧体育公共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数字监管治理工程。


    1.构建多方共治监管机制。坚持创新发展、包容审慎的治理原则,探索建立党委、政府、行业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有效协同的治理新模式新机制,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建立社会化数据审查机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研究制定数据应用违规惩戒机制,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建立相关风险事件的跨部门预警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省委网信办、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监管平台,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清单,将监管事项纳入部门监管业务系统运行,创新监管技术方式,将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运用于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市场监管、生态保护、应急管理等领域各环节,推进非现场监管、移动电子执法和风险预警模型等现代化管理方式的应用。深度应用视觉智能、物联感知等先进技术,推进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推动省市县各层级和各领域信用数据的纵横联通和分析挖掘,构建形成基于大数据的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精准实施、分类扶持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深化基层治理。(省委政法委、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保密局、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互联网企业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出台行业服务规范和自律公约。强化社会监督,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完善互联网平台监管体系,组织开展检查、评议,引导、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数字开放合作工程。


    1.推进省内区域协调发展。结合各地发展基础和条件,优化全省数字经济生产力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加强分类指导,实现错位发展。推动政务、医疗、交通、城市治理等多领域跨区域大数据应用协同,打造虚拟产业集群,深化苏锡常、宁镇扬等一体化先行区数字经济高质量联动发展,以点带面引领构建新动能主导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度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合作,探索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新模式。发挥数字经济对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数据要素跨区域流通共享,加快推进社保、就医、养老、旅游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深入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建设数字长三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以举办国际性重大活动为契机,打造新型数字经济全球重要会展和高端对话平台。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技术研发、标准制定、行业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交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建立由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江苏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和督查督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各设区市要按照省联席会议架构,完善本地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组建江苏省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数字经济研究智库,为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各设区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撑。


    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等各项扶持政策。优先保障列入省重大项目计划的数字经济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研究制定新型基础设施用电相关政策。加大省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科学谋划和系统实施一批数字经济重大示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建立管理服务新模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加大对自主创新、安全可靠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开展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创建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园区、示范平台和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法规标准。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并修订与数字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探索研究数据确权、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电子证照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加快制定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以及数据采集、开放、交易和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办、省保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网络安全保障力度。


    加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力度和可靠性保障,强化重点领域工业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设网络安全态势实时预警系统,打造一体化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云平台。建立省级部门网络安全情报协作机制,强化数据供应链、产业链威胁情报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制定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预案。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对数字经济风险的预知、预警和预置能力。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相关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管理和可靠运行。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的全过程管理。(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人才支撑,谋划制定数字人才发展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依托产学研协作、高层次平台集聚等方式,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专业,加强校企联合实践培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加大国际一流人才和科研团队的引进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方式,推进江苏人才信息港建设,提升“互联网+人才服务”水平。研究制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就业制度、人才培训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式。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数字素养。(省人才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统计监测。


    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分类国家标准研究和制定,加快研究构建符合江苏特点、反映数字经济发展变化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数字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统计监测分析。研究编制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报告。(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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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9日 16:48

全省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是工业互联网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工业全要素、各环节信息融通的关键枢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政策意见,加快推进全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以下简称“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初见成效。标识解析递归节点基本建成并上线试运行。全省建成并上线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累计达到13个,标识注册数累计超过1亿,在全省部分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中开展标识解析试点应用。




    2021年,标识解析建设应用快速推进。推动二级节点建设与运营,节点接入服务重点企业数累计超过1200家,标识注册数累计超过10亿。深度整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识解析行业应用,大力推广基于标识解析系统的智能化产品追溯、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优化管理、设备健康管理与故障预测等领域应用,推动工业标识数据管理和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流通。标识解析应用运营模式、商业模式、盈利模式进一步清晰。




    2022年,标识解析生态体系基本建成。建成省级标识解析应用服务平台,完成全省标识解析“1+1+40+N”总体布局。国家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灾备中心及服务托管系统1个、标识解析递归节点1个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累计建成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超过40个,建设运营中心、应用展示与培训中心、应用服务平台、实验室、资源池等N个标识解析体系重要支撑。力争新增国家顶级节点落地江苏。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企业广泛应用标识解析,服务接入重点企业数超过4000家,标识注册数累计超过40亿,日均解析量达到400万次,力争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和应用服务走在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标识解析节点建设


    结合江苏产业特征及相关行业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各设区市遵循“政府支持、头部企业主导、专业公司运营”的建设原则,开展节点建设工作。




    1.国家顶级节点灾备中心及服务托管系统建设。南京市加强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深度合作,建设工业互联网国家顶级节点灾备中心及服务托管系统,实现与国家顶级节点的互联互通以及与省内二级节点的对接,为国家顶级节点、二级节点提供数据和业务支撑服务,为尚不具备建设二级节点的地区提供标识解析服务,实现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域的信息联通和交互。




    2.递归节点建设。基础电信企业在工信部的指导下完成标识解析(江苏)递归节点的部署,实现与国家顶级节点、二级节点、企业节点的对接,提供跨地域、跨行业、跨企业的递归解析服务,进一步提升标识解析体系整体服务性能。




    3.二级节点建设与布局。二级节点是打造有价值的行业级标识应用、探索可持续发展业务模式的关键。二级节点建设实行培育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的滚动发展模式。根据国家要求和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抓好二级节点项目技术建设和业务服务,实现二级节点项目支持IPv4、IPv6双栈协议的标识注册及解析服务。




    (1)行业节点布局。结合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优先布局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产业。行业二级节点基本覆盖全省“13+1”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优势产业。一是支持工程机械行业徐工信息、核心信息技术行业中天互联、物联网行业无锡物联网创新中心等3个已建成的二级节点继续完善、深化应用。二是加快建设前沿新材料行业南京钢铁、高端装备行业昆山同日等10个二级节点,2020年底基本建成。三是积极推进纺织服装行业阳光集团、汽车行业中汽创智、生物医药行业扬子江药业等二级节点部署。




    (2)综合节点布局。综合节点指面向两个及两个以上行业提供标识注册、标识解析服务、标识数据服务的二级节点。2020年底基本建成核心信息技术行业江苏亨通、高端装备行业苏州协同制造创新中心以及常州产业投资集团等3个综合二级节点。继续推动苏宁集团、东大集成、江苏飞力达等开展二级节点建设前期辅导调研。




    (3)区域节点布局。围绕各设区市本地化就近服务企业提供标识服务原则,各设区市至少建设1个二级节点;产业基础优势明显的设区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和全省节点布局顶层设计,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优势产业开展二级节点建设发动工作,错位培育、联动建设、集成应用。力争2021年,苏北各市至少完成1个二级节点建设布局,全省累计建成二级节点30个以上,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




    4.资源池建设。启动标识解析资源池建设,鼓励IDC服务单位为各级节点提供高性能IDC资源,保证各级节点带宽和存储需求,满足各级节点灵活配置IDC的建设方式。鼓励相关软件开发企业,打造标识解析应用软件、服务管理软件和APP,丰富标识解析应用。培育标识解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立项目案例库,定期遴选发布优秀项目案例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名单。支持中国信通院成立工业互联网标识南京运营中心,推动全省标识解析建设应用加速发展。




    5.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围绕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与应用,汇聚资源,引导重点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相关研发单位合作,建设标识解析应用及推广服务平台,为相关行业、中小企业提供标识节点建设、应用服务创新、咨询设计、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提供融合技术、标准、设备、解决方案研发研制的试验验证和评估评测等支撑服务。




    (二)加快标识解析创新示范应用


标识解析体系通过“一码标识、一码解析、一码溯源”,实现产品智能化追溯、产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供应链优化管理、设备健康管理与故障预测等典型应用,同时可实现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拓展应用。加快全省标识解析应用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协同推进,不断探索满足工业产品信息共享需求的创新应用。加大在各行业的推广力度,使“标识+”成为行业应用新方向。


    1.加强技术攻关。江苏省未来网络创新研究院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数据管理系统,江苏中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标识解析基础软硬件协同开发平台,提高标识解析处理能力。加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合作,鼓励标识解析体系各级节点运营单位、工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信息服务创新企业开发基于标识解析的工业APP和标识解析增值服务,增强标识解析服务能力,丰富标识解析应用,探索创新新业态、新模式。组织行业企业利用5G、AI、IPv6、IoT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基于标识解析服务的创新应用,形成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标识解析示范应用。




    2.探索推广路径。发挥标识解析互联互通的作用,探索标识+5G、标识+大数据、标识+区块链、标识+导航、标识+人工智能、标识+物联网、标识+边缘计算等技术融合应用,以及标识+头部企业、标识+平台、标识+金融、标识+地标等标识推广路径,与相关新技术形成双向赋能、相互促进的发展态势。




    3.推动载体建设。建设标识解析应用展示与培训中心、实验室等,推动标识解析创新应用。推动中国联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标识解析应用展示中心,推广标识解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案例,充分发挥应用展示中心的宣传作用。联合中国信通院、紫金山实验室、江苏省未来网络创新研究院等单位牵头成立南京工业互联网标识战略推进专家委员会。推动中国信通院与南京市合作搭建工业互联网实验验证平台,促进研发、试验验证、应用等全产业链间的智能协作。中国信通院支持南京市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大数据增值服务平台,依托企业接入数据、行业标识注册数据等探索大数据分析报告咨询、产业链金融服务、工业电商新模式推广。




    (三)提升标识解析安全防护水平


    省内布局的递归节点和二级节点,建设运营单位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配合节点系统监管的义务。同步加强安全防护技术能力建设,包括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确保标识解析系统的安全运行。递归节点和二级节点应具有健全的抗攻击能力,定期备份标识注册、标识解析、业务运行等数据,配置必要的网络通信应急设备,并及时将二级节点运营过程中出现的网络安全事件与威胁信息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省通信管理局履行监管责任,围绕标识解析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服务安全,建立健全标识解析体系的监督检查、数据保护、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工作平台,在节点运营机构配合的基础上,汇聚标识解析系统的流量和日志信息,开展主动探测,收集威胁情报和安全事件并及时通知、督促节点单位整改,监测采集工业互联网安全相关数据。各级节点加强标识查询与解析节点身份认证,解析资源访问控制等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和运营单位安全防护、安全监测、安全审计等安全技术能力,提升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实现标识解析系统关键要素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四)加快标识解析生态体系打造


    已建、在建、培育的二级节点将逐步覆盖全省先进制造业集群,不断提升标识解析量、扩大企业接入数、创新数据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应用模式、运营模式、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充分发挥江苏工业规模优势,培育一批行业知名的标识解析服务供应商,构建建设服务商、应用服务商和金融服务商协同服务体系,探索“制造商即电商”的工业电商模式,推动“超级数字工厂”孵化培育,促进标识量、解析量、企业量“三量齐发”,支持中天互联公司、苏州协同创新公司等骨干企业建设,打造标识解析生态体系。


    1.引入建设服务商。引入中国信通院授权的软件企业,培育1-2家本省先行进入节点建设和应用的企业,共同参与承担节点推广建设,并鼓励成熟的建设服务商向省外企业提供节点建设服务。鼓励省内软硬件企业围绕标识,联合业内厂商开发相关配套软件,研发标识注册解析急需的相关硬件载体及读写设备,加快二级节点布局和标识应用推广。




    2.培育应用服务商。培育3-5家工信部认定的标识应用服务商,聚合企业研发力量,探索标识在不同行业的具体应用模式,发挥标识价值。加强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服务能力,加快向产业链、供应链渗透延伸。推动标识解析服务融入行业平台、公共平台,培育一批熟悉工业企业需求的集成厂商,打通标识解析软硬件、平台和应用服务。




    3.落地金融服务商。支持标识解析承担单位、建设服务商和应用服务商与银行、投资等金融机构对接合作,开展基于节点工业大数据的新型金融服务,深挖数据价值,开发标识解析增值服务,增强标识解析服务能力,丰富标识解析应用。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0年11—12月),加快培育建设。


    1.已建成的节点积极探索应用。3个上线二级节点项目单位要继续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形成标杆示范效益。推广应用不足的二级节点,要抓紧与头部企业、龙头企业合作,探索紧密耦合的建设运行模式。进一步增加连接服务企业数量、标识量和解析量,做到“三量齐升”,力争标识应用走在全国前列。




    2.在建节点加快建设进程。南京市要尽快推进南京灾备中心建设,创造性地探索和谋划,尽快签订合作协议,抓紧建设,确保年底完成核心技术研究和关键软件系统研制。全省已通过评审的10个二级节点项目,尽快完成与获批中国信通院认证的承建单位签订合同,并抓紧节点建设部署,年底前完成建设,对接国家顶级节点,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




    3.培育节点项目尽快通过评审。二级节点建设培育企业完成项目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调研信息表》和《二级节点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邀请专家现场考察辅导。11月份,邀请中国信通院专家组织评审,力争30家以上通过专家评审,并在年底前启动项目建设。




    (二)第二阶段(2021年1-12月),加快推广应用。


    1.探索节点应用模式。上半年,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涉及的二级节点建设并投入运营,累计节点接入服务企业数超过1200家。由中国联通承担的省级标识解析应用展示中心建成。


    2.培育节点应用示范。跟踪节点上线企业应用推进情况,培育节点多层次多类型应用案例并加以推广,遴选优秀案例向工信部等相关部门推荐。


    3.增强节点赋能水平。标识解析建设模式、应用模式、运营模式、商业模式、盈利模式进一步清晰,并形成向省外输出服务的能力。




    (三)第三阶段(2022年1—12月),加快体系完善。


    1.实现数据全程监测。省级标识解析综合服务平台建成上线,具备对接入企业关联的供应链、产业链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能力,具备数据在线监测等能力。南京灾备中心具备优质的对外服务能力。


    2.打通供需对接渠道。实现标识解析服务资源和标识解析应用需求的充分对接,探索“制造商即电商”的工业电商模式,推动“超级数字工厂”孵化培育,促进标识量、解析量、企业量“三量齐发”,打造标识解析产业体系。


    3.基本实现总体目标。建成二级节点超过40个,力争每个二级节点标识量超过1亿、服务企业数超过100家、日均解析量超过10万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推进机制


    省、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设立工作专班,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列入全省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和应用推广,省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对省内标识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和网络安全保障。加强省市县上下联动和跨部门协同,组织标识解析行业和地区推广会。各设区市加快推动地区性标志性农产品、食品加工、快消品等上标识、用标识,实现食品、药品等质量追溯。




    (二)完善监测考核体系


    结合工信部工业互联网产业监测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全省标识解析“4+N”监测指标和考核体系,重点对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量、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接入企业数量、标识注册量和标识解析率4项指标,以及行业渗透率和应用覆盖率等N项个性化指标进行跟踪、统计和监测,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评比,发布工作简报,适时抄送设区市政府办。各二级节点要根据任务指标,每年1月份定期上报推广应用计划,对没有完成指标的二级节点实行退出机制。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支持省内企业申报和争取工信部相关专项支持。充分发挥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标识解析项目的引导作用。地方工信部门对新建节点项目单位和企业节点给予支持,制定奖励扶持政策,鼓励接入企业上标识、用标识。对获得工信部认证的应用供应商、年度新增标识注册量和解析量明显的二级节点、实现关键标准和突破关键技术的单位给予奖励。鼓励各类创投基金、社会资本投向各类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和应用创新项目和企业,不断拓展融资渠道。




     (四)加快人才培养引进


     依托中国信通院、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国家智库和研究机构专家队伍,加大工业互联网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实施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岗位培训等项目,不断提升工业互联网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积极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领域的高水平专家和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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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9日 16:41

安徽省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推进淮河流域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等八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现代化迈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改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构建美丽宜居、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绿色发展的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努力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河流湖泊、生态环境、城市防洪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实质性进展,乡村活力明显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格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城乡统筹发展迈出新步伐。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渐成规模,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品牌影响力初步显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建成,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淮河(安徽)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宽裕,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巩固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产业分工协作格局不断巩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建成美丽宜居、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绿色发展的生态经济带。




    二、建设水清岸绿美丽淮河(安徽)


    (一)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突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构筑“1公里、5公里、15公里”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推进“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加快推进淮河(安徽)经济带绿化美化生态化。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立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定期开展“回头看”督查,巩固综合整治成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过剩产能。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广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大力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快淘汰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严格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全面禁捕措施。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船舶达标改造,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的处置能力。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改造,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秸秆、农膜、农产品加工剩余物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等资源化综合利用,扎实推进农药使用量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科学安全用药和有机养分替代化肥技术,加快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提升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鼓励开发秸秆收储APP、云端等信息产品,加快推进秸秆收储体系网络化、智慧化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沿淮生态屏障。


    建设生态大走廊。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以人工造林为主,多树种配置,建设覆盖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生态走廊。加强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女山湖等沿淮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推进引江济淮工程沿线生态建设,提高生态净化能力和涵养功能。加强八里河、皇甫山、天马等一批自然保护区建设。持续推进农田、骨干道路林网建设,加快石质山造林绿化,强化森林管护,提高森林覆盖率,构建稳固的区域生态屏障。完善城市生态网络,推进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和园林绿化建设,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大别山生态保育。加强大别山六大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实施天然林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建设工程。开展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推广优良乡土树种造林、补绿扩带,实施大别山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与恢复、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加强大别山五针松、霍山石斛、银缕梅等野生植物极小种群保护,建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原物种就地保护基地,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的多样性。(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态修复。实施河湖沟通、干支流闸坝调控、河湖生态补水、淮北地区深层地下水限采等措施,增加重要湿地和河湖生态水量,推动河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实施退耕还湿、天然植被恢复、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加强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修复和综合整治,杜绝围垦和填埋湿地,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开展资源型城市生态修复,加强两淮矿区沉陷区综合治理,强化煤矿开采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分类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分区探索综合治理路径,创新治理模式和投入机制,切实改善采煤沉陷区生产生活条件。开展退化林修复,推进沿岸码头、废弃厂矿及堆积地、现有林地中的“天窗”、裸露地等生态复绿。(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国资委、省农垦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依法有序推进新建露天矿山开采,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禁止开采区域内新设矿权。加强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绿化修复,减少扬尘污染,加大露天开采砂石土矿山资源整合力度,切实减少砂石土矿山总数。完善分地域、分行业绿色矿产建设标准,严格资源开发准入和监管,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循环利用。转变矿山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实现矿山开采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省自然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功能区监管,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要求。深入开展淮河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加强干流、重要支流水质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满足淮河生态基本需求的水量保障机制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以淮北地区为重点,严控地下水超采,加强地下水资源涵养和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八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强化节水考核管理,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淮河干流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实行规划岸线分区管理,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沿河生态、工业、农业、旅游、港口、通道、取排水、市政八类岸线。(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围绕“十四五”规划、防洪排涝、水资源优化配置、农村供水、水资源及河湖管理,开展新一轮“一规四补”。加快推进进一步治淮工程,实施淮河干流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治理、居民迁建等重点项目。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实施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山洪灾害防治、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重点湖泊防洪综合治理等工程。加快引江济淮、江巷水库等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淮水北调工程效益。有序推进引江济淮二期、临淮岗枢纽综合利用、驷马山滁州四级站干渠,江巷水库、怀洪新河等大型灌区,崔家湾、靠山等新建中型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协同推进淮河干流入洪泽湖治理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沿淮湖泊洪水资源利用、采煤沉陷区蓄滞综合利用等前期研究。积极谋划淮河治理的尾闾畅通、水系连通、区域排涝、安全发展、蓄洪滞洪、系统调度“六大工程”。统筹推进骨干水源、水资源调配、应急备用水源、管网互联互通等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抗旱水源等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一)建设高速铁路网。


    建设合肥—新沂、沿淮等高铁,构建以阜阳、蚌埠为枢纽,以淮北、亳州、宿州、淮南、滁州、六安为节点,联接京津冀、通达沪苏浙、中原经济区的高速铁路网。建设淮北—宿州—蚌埠、阜阳—蒙城—淮北、蚌埠—滁州—南京、合肥—新桥机场—六安城际铁路,开展安康(襄阳)—合肥高铁、合肥—六安—金寨市域(郊)铁路等规划研究,完善区域内互联互通快速铁路网,扩大快速铁路覆盖面。完成既有铁路扩能改造,提升铁路网整体能力和效率,打造运输方便快捷、服务高效多元的现代铁路交通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公路运输网络。


    加快实施高速公路网扩容、国省干线公路提级、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打造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为支撑的公路运输网,谋划推动跨淮河综合交通通道建设,提升域内域外互联互通能力。加快蚌埠—五河、合肥至周口高速寿县(保义)—颍上(南照)—临泉段、徐州—淮北—阜阳、阜阳—淮滨、宣商高速合肥—霍山—皖豫界段、沪蓉高速天堂寨支线等高速公路网络化建设,有序推进G40沪陕、G36宁洛、G30连霍等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加快建设固镇—蚌埠等高速公路,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提升县域高速公路通达深度和广度。优先建设国省干线市际瓶颈路段,提高技术等级和安全服务水平,提升通行能力。加快联通“省际断头路”。加快资源开发路、旅游景区路、山区扶贫路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淮河水道。


    加强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引江济淮等高等级航道建设,消除“断头航道”,强化淮河通江达海能力。实施浍河、涡河等省内重点航道整治工程,改善沙颍河、泉河、新汴河、窑河—高塘湖、茨淮新河等航道通航条件,提升蚌埠淮河航运枢纽功能,研究淮南淮河航运枢纽建设,协同周边省市争取尽快打通淮河直接入海航道,构建淮河流域通江达海水运交通网。加强淮河流域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区域内港口与内河航道协调发展。统筹整合港口资源,加强港口集疏运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港口群。(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相关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交通枢纽建设。


    加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的有机衔接,发展多式联运,提高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推进蚌埠全国性、阜阳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及淮北、亳州、宿州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枢纽场站和若干物流综合枢纽、区域性物流中心,完善货运枢纽集疏运功能,建设能力匹配的铁路、公路连接线和换装设施,形成便捷高效的枢纽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完善机场布局,加快民航机场发展,新建蚌埠、亳州、宿州、金寨民航机场,实施阜阳机场改扩建,加快形成淮河生态经济带航空网络体系。根据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结合区域国防安全、应急救援和公务航空需要,科学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现代信息网络。


    加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宿州量子通信技术应用基地和数据支撑平台。加强信息通信网络核心交换能力,与相关区域协同开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数据中心,利用传感与射频识别、全球定位系统和云智能等技术实施智能环境监测,对排污企业和大气、土壤等状况实时监控。协同推进阜阳、亳州、淮北、六安等“智慧城市”试点和“智慧园区”建设。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强化关键信息设施和信息资源安全防护,建立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和容灾备份应急体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一)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深入实施“三重一创”建设,全面落实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新三年建设规划,实施“新产业+新基建”发展模式,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蚌埠硅基新材料和生物基新材料、阜阳现代医药、亳州现代中药、淮北陶铝新材料和铝基高端金属材料、淮南大数据、宿州云计算、六安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滁州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和申报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将“三重一创”倾斜支持皖北三市的政策扩大到整个皖北地区。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现代家电、新材料、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文化旅游等十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未来产业,强化龙头带动,增强创新能力,完善产业配套,促进集群集聚发展。围绕物联网、机器人及自动化系统、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高水平建设中印国际医药合作试验区。(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合力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着力下好创新“先手棋”,统筹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分平台建设,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鼓励各地整合创新资源,围绕生态环保、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建立多主体合作、多学科交融、多团队协作的协同创新体,构建政产学研联合、上下游联通、跨界融合的开放创新网络。支持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县充分利用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平台作用,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强化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滨湖科学城对接,依托中科大先研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院等产业创新转化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皖企登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互联网+”,大力发展智能产业,拓展智能生活。鼓励各类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商务、就业、医疗、养老、教育、交通、旅游、气象、体育和金融等领域服务创新。实施创新企业百强计划,打造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创新型龙头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大力实施制造强省战略,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依托龙头企业,以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煤化工、食品医药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做长产业链条,做强产品品牌,构建产业配套协作体系,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建设两淮新型煤化工基地、淮北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基地、亳州食品制造与农产品加工基地、宿州鞋服制造产业基地、蚌埠精细化工基地、阜阳载货汽车产业基地、淮南煤机装备制造和重卡车专用车基地、六安汽车零部件及电机生产制造基地、滁州定远盐化工基地等。建设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实施“158”行动计划,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打造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以及积极争取新一轮国家农高区、全国重要的设施蔬菜、特色水果和中药材生产绿色基地。建设宿州埇桥区、濉溪县、萧县等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和淮河以北地区旱作新品种展示示范园区。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沿淮流域洼地治理工程和全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种植业提质增效工程,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探索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服务业。


    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建设六安传化信实公路港集聚区、淮北源创客孵化产业园、淮南寿县“互联网+”产业园、亳州青年创客空间、宿州高新区信息产业园等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积极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加快物流通道和物流园建设,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建设,加快物流装备与设施现代化,大力推进蚌埠、阜阳国家物流枢纽载体城市建设,深入推进蚌埠(皖北)保税物流(B型)中心建设,支持建设阜阳华源现代医药物流园。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和上市挂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有效运作省现代服务业产业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投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顺应传统消费扩张和升级趋势,重点发展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创意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向便利化、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完善老工业基地扶持政策,鼓励利用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等兴办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发展针对个性化需求的定制服务,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充分发挥区域内中医药和养生文化资源优势,构建医疗保健、康复养老产业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加快建设康养产业示范区。加快亳州市健康医药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旅游业联动发展。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休闲旅游、研学旅游,推进旅游业与文化、商业、医疗、教育、体育、农业、工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兴业态。建设以淮河风情体验、八公山楚汉文化、亳州中医药养生、大别山红色文化为特色的主题旅游区,建设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与长三角地区旅游服务标准对接、设施互联,积极发展“旅游+”,共同打造高品质的休闲度假旅游区和世界闻名的东方度假胜地。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加强与淮河生态经济带省外其他区域合作,协同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共同推出若干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提升淮河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大旅游服务设施投入,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共建共享,提升旅游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立足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淮河流域特色文化产业,推进蚌埠大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亳州老子文化产业园、阜南(黄岗)柳编文化产业园等建设。加快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优化总体功能布局,阐释文化价值内涵,加大管控保护力度,加强主题展示功能,促进文旅融合带动,提升传承利用水平。深度挖掘华佗五禽戏、豆腐传统制作技艺、灵璧磬石雕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组织开展安徽省剪纸艺术节暨阜阳文博会、淮南文博会、淮北石榴文化旅游节、大别山(六安)山水文化旅游节等活动。加快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金融等深度融合,大力培育一批数字创意、影视后期制作、文化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企业,推动传统文化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具有淮河流域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区域品牌。加快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资源聚合、产业融合,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着力打造若干文化龙头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明显、创意突出、辐射和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乡村振兴


    (一)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实施安徽省质量兴农战略。加快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行标准化生产,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茶叶、中药材、羽绒制品、柳编、脱水蔬菜、黄桃罐头等农产品出口,打造一批以特色创汇为重点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打造一村(镇)一品发展新格局。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建设一批高端品牌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加快亳州市谯城区、阜阳市临泉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和淮北市相山区凤凰山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阜阳市颍上县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六安市金寨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滁州市全椒县大墅龙山、六安市舒城县桃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繁荣振兴乡村文化。


    采用剪纸、唢呐、花鼓、民歌等传统民间艺术、地方戏曲、板报墙报等形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加大凤阳花鼓、蚌埠花鼓灯、阜阳剪纸、皖西民歌、泗州戏等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强化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健全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繁荣乡村优秀文化。开展“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育计划,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广泛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一批乡村文化振兴人才队伍。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动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和乡镇数字影院建设,推进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地区文化惠民工程,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一抓双促”工程,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村“两委”干部县级联审制度,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三级创建活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坚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公共服务下乡。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巩固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制机制,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面向偏远和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用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一)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品质。


培育区域中心城市。发挥交通区位、产业基础、人口规模等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优化城市形态、提升现代服务功能为重点,推动中心城区产业高端化和功能现代化,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支持蚌埠、阜阳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区域中心城市。加快阜阳区域重点城市建设,成为带动皖北、支撑中原城市群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支持滁州建设连接合肥都市圈与南京都市圈的地区性中心城市、六安建设大别山区域的重要中心城市、亳州建设辐射皖豫交汇区域的新兴中心城市、宿州建设苏鲁豫皖四省交汇区域的新兴中心城市。支持淮南、淮北建设蚌淮(南)、宿淮(北)城市组群的中心城市。加快产城融合发展,推动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城市组团发展。加强各城市间分工合作和协同发展,推进交通链接、产业融合、功能互补、生态共建。建设蚌淮(南)、宿淮(北)城市组群,实现蚌埠—淮南、宿州—淮北联动发展。加快合淮(南)、合滁、合六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亳州—阜阳—六安沿京九线城镇发展轴、淮北—宿州—蚌埠—淮南—滁州沿京沪线城镇发展轴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进资源型城市由单一的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聚焦发展短板,以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城市功能、修复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发展新动能。提高淮北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质量,促进亳州、宿州、淮南、滁州市等资源富集地区创新发展。继续推进淮北市濉溪县和杜集区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和宿州市埇桥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建设。加快淮北、蚌埠、淮南等老工业基地更新改造,促进产业升级。(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


    发展一批中小城市。着力加强县级市和县城建设,加快县域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县域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优化调整镇区空间布局,培育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做优生态环境,提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支持怀远、凤阳、寿县、凤台、濉溪、来安、全椒等县城培育成与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卫星城市。积极推动百万人口大县县城扩容提质,着力将临泉、阜南、太和、颍上、蒙城等人口大县县城建成中等城市。支持界首、怀远、萧县、灵璧、舒城、明光、五河等一批县(市)域人口总数大、吸引就地就近城镇化人口多的县城(市区)培育成县级Ⅰ型小城市。引导金寨、霍山等具有生态、文化特色的其他县级城市和县城走“小而特”发展模式,建设特色小城市。深入推进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加快省直管县改革,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县改市改区。(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鼓励各地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征,因地制宜发展文化旅游型、商贸物流型、资源加工型、交通枢纽型等各类特色小城镇,打造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和新型城镇化载体。按照区位优势、人口规模、特色产业、发展潜力等条件,以省重点开发城镇和若干具备条件的其他中心乡镇为依托,以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特大镇、镇区常住人口3万以上的专业特色镇为重点,按照市政标准改造和完善小城镇通信、道路、给排水、燃气、环保等基础设施,提升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打造联接城乡和带动农村地区发展的支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开展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先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在完善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健全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方面开展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依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八市城镇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农村产业转型发展,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农村养老、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产业,有序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与管理制度,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推进跨区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一批特色小镇。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把培育成长性好的特色产业放在首位,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小镇。高水平开展规划建设和形象设计,强化资金、土地、人才、先行先试权等政策支持,打造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省级特色小镇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支持八市继续创建省级特色小镇。(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聚焦重点区域脱贫攻坚。


    加大片区脱贫攻坚力度。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把实施“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作为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强化财政投入、金融扶贫和人才科技支撑,切实加快六安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步伐,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工程建设,确保老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致富。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实施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民生工程,巩固皖北地区脱贫攻坚成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实施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扩大行洪通道,使行蓄洪区启用标准提高到10—50年一遇。深入实施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重点推进人口安置、庄台构筑、保庄圩修筑、保庄圩达标改造、行洪区调整等5大任务,持续开展保庄圩堤防加固、堤顶防汛道路修建、排涝站及自排涵闸建设等。有序推进行蓄洪区居民迁建,逐步将居住在行蓄洪区内设计蓄洪线以下及庄台超安置容量人口搬迁至安全区。统筹居民迁建后续发展,加快发展适应性产业。加强行蓄洪区道路、供电、饮水、通讯设施建设,完善保庄圩配套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行蓄洪区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快行蓄洪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脱贫攻坚精准帮扶。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扶贫、贫困残疾人脱贫、扶贫扶志等“十大工程”,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和“三业一岗”“四帮四促”就业扶贫模式,切实做到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网络电商增效,坚决防止因灾因疫致贫返贫,确保2020年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传承脱贫攻坚精准理念,加快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改善人居向生态宜居、移风易俗向乡风文明、夯实基础向治理有效、稳定脱贫向生活富裕五大转变,加强规划、政策、帮扶队伍、考核监督、领导体制的有机衔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梳理评估现行脱贫政策,保持相对连续性和稳定性,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加强脱贫户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健全完善返贫预警和应急救助长效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


    大力推进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电力扶贫、网络扶贫、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重点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国家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向纵深发展,确保到2020年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一)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加快“三区一体一廊”建设,布局建设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谋划推进各类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充分发挥沿淮地区粮食主产区、劳动力、煤电资源、消费市场等优势,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遴选一批条件较好的开发区与沪苏浙开展园区结对共建,创新合作模式,探索共建共用共管共享机制。加快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区等合作园区建设。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工程,推进连接大别山革命老区的铁路、高速公路、支线机场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长三角中心、副中心城市的合作交流,积极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促进科技、人才、知识、金融等创新要素向八市流动。进一步改进口岸通关服务,加快建立与沪苏浙的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机制,实现通关一体化。深化异地就医合作,在医保政策和疾病编码的统一、加强医疗行为监管、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深入交流协作。加强人力资源数据协调和资源共享,推动服务标准一体化。(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开放平台建设。


    把握机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优质产能和装备走向世界大舞台、国际大市场,把品牌和技术打出去。争取淮河流域口岸比照实施上海等自贸区政策。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关一体化、产业配套协作等方面,加强与陇海兰新铁路沿线城市合作,积极参与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提升合新欧班列功能。提升各级开发区的开放水平,推进阜阳、蚌埠、淮南、亳州等内河港口二类口岸建设,加快蚌埠临港经济区建设,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开放型经济水平。继续推进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建设,积聚创新资源,促进要素集聚,提高承载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淮河生态经济带区域合作。


    加强经济带产业合作,着力推动与苏鲁豫鄂交界地区联动发展,打造省际协同合作示范样板。加快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跨界水污染纠纷协作处置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处置跨界水污染纠纷。推动安徽财经大学、蚌埠医学院等高校与淮安、扬州、徐州等地高校开展科技创新、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区域内人力资源交流合作,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建立淮河流域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在规划实施中的组织领导作用。省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家部委衔接,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八市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规划的发展定位及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系统谋划,研究制定行动计划,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二)强化空间规划引领。


    八市应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城乡建设、区域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相协调,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进“多规合一”。各地在制定行动计划时,在国土开发、保护和整治等方面,应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三)强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重大政策研究,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要求,统筹推进流域发展中的各项重大改革举措,围绕产权保护、国企国资改革、要素市场化、政府行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着力补齐重大制度短板,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优化省内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和省际共建园区机制,完善园区独立运作、财政核算、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共建园区提质增效。




    (四)强化项目支撑。


    把握淮河生态经济带上升国家战略政策机遇,围绕重点领域补短板、增强发展新动能,深入谋划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乡村振兴、城镇建设、脱贫攻坚、开放合作类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协调调度,按照“四督四保”制度和五项机制要求,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支持八市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和争取国家、省有关项目和资金。


    (五)强化合作联动。


    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省际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实化省际合作总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深化与流域管理机构的合作,配合完善流域综合管理机制。八市要积极参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合作市长会商会,加强与苏鲁豫鄂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间的友好合作。省有关单位要加强与苏鲁豫鄂对口部门的合作交流,实现联动推进、共赢发展。




    (六)强化督导评估。


    八市人民政府要加快制定并完善推动方案实施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方案的实施和监督。省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指导,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跟踪服务,适时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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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9日 16:40

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号),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八八战略”指引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优先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及产品竞争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提升经济治理效能,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为制造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战略定位


    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制造业创新策源能力,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提高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优先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打造“三区三中心”,大幅提高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全国制造业绿色发展标杆地。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建立生产高效、空间集聚、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产业链,推动绿色制造产业成为新支柱产业。


    全国制造业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建立更加开放、更有力度的高端人才引育工作体系,面向全球引进研发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产教融合培养人才机制,打造全国人才生态最优省。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制造业增速、质量和效益更加协调,结构更趋合理,动力更为强劲,发展方式更可持续,创新文化更富活力,建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


    ——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制造业增加值稳步增长,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稳定,总规模稳居全国前列。产业附加值和劳动生产率水平明显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稳步增强,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水平全国领先。


    ——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高技术制造业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明显增强,涌现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产业、企业、产品的竞争优势更加凸显。


    ——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数字产业快速发展,制造业创新投入强度全国领先,自主关键核心技术有重大突破,发明专利数大幅增长,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更趋完善。


    ——绿色集约转型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突出,涉企要素配置效率显著提升,工业用能效率、用水效率和亩均效益全国领先。




    二、重点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破集成电路自主芯片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网络通信技术与装备、智能计算服务器及云存储等系统设备、终端及关键配套件。培育发展智能硬件、人工智能、柔性电子、超高清视频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嵌入式产品及物联网系统、应用电子产业。聚力打造世界级数字安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网络安全产业。




    (二)工业互联网。完善“1+N”工业互联网体系,健全网络、平台、安全功能,打造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区。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推进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的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内网改造,推动应用新型智能网关,研发推广新型智能装备,加快安全产品研发。大力发展工业软件。集聚发展工业互联网小镇(园区)。




    (三)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突破制药关键技术,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加快开发原研药、临床短缺药品,研制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中药新药,基本建成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制造中心、研发外包与服务中心和国际知名的医药出口制剂基地。突破现代生物治疗手段临床转化应用、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开发、高端医学影像装备关键元器件国产化等技术,发展高端医疗器械,建成“五大疾病”防治器械制造高地和全国重要的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区。




    (四)新材料。加快发展性能优异的先进基础材料。大力发展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战略材料。布局引领未来的前沿新材料。建设新材料协同创新、生产应用、测试评价平台,推进重点品种产业化及规模化应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磁性材料、氟硅钴新材料、光电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基地。




    (五)汽车产业。推动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方向发展。突破整车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燃油汽车转型升级,发展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关键零部件,强化整零协同,建成全国汽车创新高地。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和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现代产业集群。




    (六)高端装备。打造集设计、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建成全国智能装备产业高地。开发模块化、组合化、集成化新技术,发展关键基础件。着力在节能环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智能装备、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等领域建成一批国内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加快建设电气装备产业集群。




    (七)绿色石油化工。打造绿色石化制造业集群。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化工基础原料生产能力,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改造提升传统精细化工,推广绿色制造技术。加快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加快行业应用。培育油品储运、交易等服务业。




    (八)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产业体系。开展氢能应用试点,建成国内氢能产业高地。突破大规模储能技术,稳步发展空气热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余热利用产业。突破风电技术,发展核心装备,打造风电装备研制高地。突破核电技术与装备,打造国内重要的核电服务与关联装备制造基地。突破光伏技术与设备,打造光伏产业及应用高地。




    (九)现代纺织与时尚轻工。推动现代纺织和时尚轻工业向更具创造力和独特性设计制造转变。突破差异化生产技术和新型加工技术,推广应用绿色印染技术,打造世界级现代纺织产业集群。突破节能、智能技术,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高端家电生产基地。发展功能型、装饰型智能家居产品,建成国内领先的中高端家具研发、设计、生产基地。提升食品规模化安全生产技术。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前沿基础研究布局,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力争取得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大基础研究成果。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科技创新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划,开发一批战略创新产品。支持建设新型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打造高水平公共创新平台。把“四廊两区一带”创新平台建成制造业创新高地。推动之江实验室等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西湖大学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分行业跨区域打造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载体。全面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支持设立科创飞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发挥创新型领军企业在产业链协同创新中的头雁效应,依托其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攻关项目。争取国家相关创新政策在浙江先行先试,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制造业创新生态。打通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全流程,提升“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效能。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打造全球技术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容错保护机制。




    (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支持企业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产品。围绕重大装备、重点领域整机的配套需求,重点发展一批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强度、长寿命、智能化的基础零部件。开展关键制造工艺联合攻关,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先进基础工艺研发。加快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保障程度低的关键基础材料产业化。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共性需求,打造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应急产业发展及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加强5G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实现5G应用区域全覆盖,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和高等级绿色云数据中心建设。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自主可控能力。




    (三)推进产业链现代化。滚动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打造10条以上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超前布局前沿科技研究及产业化应用,支持以国家各类创新发展试验区为主平台,培育一批重量级未来产业,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制定促进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应用的政策措施。依托重大基础设施等工程,开展自主创新产品应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广“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单元、自动化生产线,到2025年在役工业机器人达到20万台;培育工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商,推广新型精益智造,谋划发展未来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大企业构建协同制造体系,支持中小企业便捷获取数字化服务。开展工业技术软件化行动。推动企业上云、深度用云。




    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以消费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领域为重点,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资本化、集群化转型。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无效产能,加快出清僵尸企业。




    (四)优化制造业布局。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数字安防、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4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软件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15个优势制造业集群,分产业制定培育实施方案,构建新型促进机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支撑体系。




    强化区域协调发展。发挥杭州、宁波“双核驱动”效应,推动环杭州湾地区成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推动温台沿海经济带和浙中城市群打造成为制造业新增长极。推动衢丽打造成为生态工业发展重要平台。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产业一体化合作,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高起点建设“四大新区”,打造成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重要增长极。实施制造业大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到2025年,建成15个以上承载标志性项目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开展老旧工业园区有机更新。打造制造业特色小镇升级版。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到2025年达到1200个。深化各类产业平台整合提升,形成以国家级平台为龙头的平台体系。




    (五)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促进研发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到2025年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300家。发展服务衍生制造,鼓励服务企业向制造环节延伸。分行业推进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工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与配套服务企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发展专业化服务、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构建平台型企业主导的制造服务生态圈。建设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六)大力发展品质制造。加强先进标准供给。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树立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支持组建一批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研制,构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推进国际标准化合作,加强标准互认互通。到2025年,累计制定浙江制造标准4000项。




    推动产品质量革命。开展品质提升行动,以块状经济为重点,树立一批质量标杆,支持企业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省域之间、国家和地区之间互认。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




    培育浙江制造品牌。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完善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培育品牌示范企业和浙江制造精品。到2025年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2000家、浙江制造精品2000个。




    (七)增强优势企业竞争力。围绕产品集成度、生产协作度较高的产业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增强企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支持优质企业兼并重组。到2025年,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世界500强企业达到6家、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达到20家。开展“雏鹰行动”,实施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民营企业提升治理水平,造就一批百年制造名企。围绕供应链整合、创新协作、数据应用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新格局。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引领、服务、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




    (八)促进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行绿色制造模式。实施能源和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工程。推进旧厂区改造和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制造业绿色产业链,到2025年建成绿色制造园区20家。




    提升循环利用水平。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开发区(园区)污水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完善废旧电池、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与设备,加强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




    强化安全保障。完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重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九)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买全球、卖全球的市场网络。实施品质浙货行销天下工程,巩固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开拓“一带一路”等多元市场,提升浙江制造市场份额。统筹海外资源,支持企业拓展国际营销网络。落实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提高应对经贸摩擦专业化能力。推进大宗原材料进口交易平台建设,扩大进口。实施浙江制造“百网万品”拓市场专项行动,释放健康、5G、汽车等消费潜力。推动快递业“两进一出”发展。




    深化全球精准合作。瞄准世界500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央企和大型民企开展精准招商,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深入实施海外浙商回归工程。办好用好重大国际会展活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准合作活动品牌。建设中外产业合作平台,精准服务,有效配置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有序引导产业全球布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高水平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系列站,支持企业组团“出海”。优化纺织、轻工、石化、机械、建材等优势产能全球布局,支持企业将研发设计、高端制造、营销管理总部等环节留在省内。




    支持企业跨国经营。探索设立境外企业服务中心,增强商事综合服务能力。支持有实力的骨干企业布局全球创新链、产业链,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制造强省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责,加强重大战略性项目谋划。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和监督考评机制。相关部门要全面谋划和推进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落地、重大体制创新。工业大市大县要发挥在制造强省建设中的标杆引领作用。




    (二)健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健全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完善企业减负降本长效机制。深化售电侧改革和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管控制度。建立产业链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省域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




    (三)强化制造业用地保障。支持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优先保障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用地需求。省级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奖励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优秀的县(市、区)。健全制造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闲置用地盘活机制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支持各地将“腾笼换鸟”“三改一拆”、土地综合整治等盘活的企业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和土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




    (四)实施精准有力财政政策。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持续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优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提高精准性和及时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实施省级财政专项激励。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制造业贷款的比重稳步提高。健全促进金融和科技融合发展机制,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优化信贷期限结构,创新中长期贷款产品和服务,深化还款方式创新,增加制造业中期流贷、技改贷,进一步推广年审制、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增设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风险容忍度。探索实施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的质押贷款。大力发展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保险、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制度,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推荐制造业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高制造业直接融资比重。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




    (六)健全人才支撑体系。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育一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选树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和企业家、科技创新团队。“鲲鹏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向制造业倾斜,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稳步开展出入境便利服务、留学生就业等政策试点,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政策。积极争取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建立长三角产业人才发展联动协同机制。




    (七)强化开放发展机制。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合规成本,依法依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享受配套优惠政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信息报告等制度。落实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在浙研发力度,加快集聚全球高端要素。


   


    (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集成优化企业服务综合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强化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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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7日 15:48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省直驻省有关单位、省属行业协会:


现将《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16日  







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面向劳动者开展的职业技能水平考核评价活动。


    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认定评价范围。


    第三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遴选纳入政府支持引导范围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统称“评价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其中,用人单位主要是指使用各类技能劳动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主要是指以人才培养评价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企业、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


第四条 用人单位可面向本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也可按规定面向本单位以外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委员会(或人事考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可定期组织本级机关和不具备开展评价条件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依托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


评价机构主(承)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获奖选手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五条 职业技能等级一般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一般按五个技能等级开展认定评价。企业可根据需要,在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或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


 


第二章 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遴选


 


第六条 申请遴选评价机构应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与评价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能够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人才认定评价营利为目的;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一)申请遴选评价机构的用人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衔接机制,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措施;


2.拟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从业人员较多、技能水平较高,且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直接相关,在业内拥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完善的管理运行制度和专门负责职工培训考核的机构,具有与认定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拥有稳定的专家队伍和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


    (二)申请遴选评价机构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拟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与主体业务相关,并在本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2.具有完善的管理运行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


3.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经验,具备相适应的题库或试题资源等基础条件;


4.具有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专门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拥有稳定的专家队伍和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


第七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通过全省公开征集、市(地)人社部门推荐等方式,遴选确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作为评价机构。具体遴选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材料报送。中省直用人单位、省属行业协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申请;其他单位由其所在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申请,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申请遴选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对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能通过网上核验的,可不提供书面材料。


    (二)受理评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和初步审核,按照遴选条件要求,结合申报类型,采取材料核验、专家评估、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技术评估。


    (三)结果确认。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遴选确定评价机构及其评价职业(工种)范围。遴选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备,出具遴选确认回执,按照规定赋予机构编码,并纳入全省评价机构目录面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全省评价机构目录及相关信息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内容包括:评价机构基本信息、评价职业(工种)名称、评价技能等级、评价标准或规范等。


 


第三章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评价机构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评价职业(工种)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认定评价;评价职业(工种)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依据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评价规范进行认定评价。


第十条 评价机构应当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结合实际确定评价方式和评价内容,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工作业绩评审、过程考核、竞赛选拔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进行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开展评价命制试题试卷时,应当按照命题技术规程要求进行。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坚持职业能力考核和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重点考察劳动者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包括与岗位技能要求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技术要求、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范和应急处置等技能,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强化考核生产服务成果、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


第十一条 评价机构应当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质量管理、证书管理和收费标准等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公开,同时还应当健全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完善考核评价场地设施设备等,确保评价工作质量。


第十二条 评价机构按照以下流程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一)方案报备。评价机构在实施认定前,应提前将实施方案向所属市(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事考试中心)报备,内容包括认定实施计划、参加认定人员信息及考评员、督导员安排等情况。


      (二)组织认定。评价机构按照实施方案以及计划安排,自主开展认定评价,全过程接受所属市(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监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应妥善保管评价工作全过程资料,纸质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证书制发。评价机构将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信息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备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及参考样式(另行发文),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省人事考试中心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并与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对接,对外公开认定结果,免费向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对经规范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的人员,纳入人才统计和认定范围,可按规定享受本地有关人才、培训政策以及兑现相应待遇。


 


第四章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监管和服务


 


第十三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评价机构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模式,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评价机构及其评价活动进行抽查检查,动态公布检查结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对存在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等行为的评价机构,移出评价机构目录。


第十四条 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市(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分级指导评价机构依法依规开展认定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信息服务平台,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规划,指导评价机构做好人员培训,加强规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十五条 评价机构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和管理数据库,按规定做好证书核发、数据上传和统计工作,主动接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得超范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不得授权或委托其他机构开展认定。评价机构结合认定评价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评价机构退出评价机构目录的,应妥善处理后续工作,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


第十六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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